按照《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的若干意见》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落实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的实施意见》中“省辖市政府所在地和价格易波动地方的成品粮油储备要达到10—15天市场供应量”的要求,完成成品粮储备任务,确保严重自然灾害或紧急状态时的粮食应急供应,郑州市粮食局积极与市发改委、市财政、农发行河南分行营业部沟通,确定增加我市成品粮储备规模。
截至目前,增加的成品粮质量高、数量足,已按要求全部入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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