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4日,省粮食和储备局、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省统计局、农发行河南省分行、中储粮河南分公司联合印发《河南省政策性粮食库存数量和质量大清查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对我省大清查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根据《方案》,此次大清查工作旨在查清查实粮食库存数量和质量底数,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以问题整改促进管理水平提升,坚决堵塞粮食库存管理漏洞,防范化解风险隐患,健全保障国家粮食储备安全的有效机制,为完善粮食调控、确保粮食安全奠定坚实可靠的基础。
《方案》明确清查时点以2019年3月31日24时统计结报时点为全省统一的大清查检查时点。清查范围包括各类企业存储的政策性粮食,以及存储政策性粮食企业的商品粮。政策性粮食包括中央储备粮、最低收购价粮、国家临时存储粮、国家一次性储备粮、地方储备粮、地方政策性粮食。
清查内容分为库存粮食数量和质量。库存粮食数量具体为纳入清查范围的粮食库存实物数量、品种和粮权归属情况,以及不同年份、不同性质、不同品种粮食分仓(货位)储存管理情况。承储企业粮食库存实物与保管账、统计账、会计账、银行资金台账的账实相符、账账相符情况。库存粮食质量具体为政策性粮食质量指标、储存品质指标和主要食品安全指标。纳入清查范围的商品粮和地方储备成品粮原则上不再进行质量清查,认为有必要清查时,由各省辖市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自行组织抽检。
《方案》指出,此次大清查工作共分为准备、自查、普查、抽查、汇总整改五个阶段,其中自查、普查阶段将开展政府督导工作。普查期间,省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会结合12325举报和案件线索将省级督导检查力量集中部署到重点地市。
《方案》要求,各市县及有关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认识,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坚持从严清查,按照规定程序和检查标准,对纳入清查范围的粮食库存做到有仓必到、有粮必查、有账必核、查必彻底,决不允许有“盲区”和“死角”。要明确分工,压实责任,普查抽查工作实行牵头负责制和组长负责制,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对检查结果实行终身责任追究。对大清查发现的问题,要敦促限期整改,严惩违规行为,坚决堵塞漏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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