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规范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程序
来源:政策法规处 时间:2019-07-16 11:42
为全面推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维护法制统一、尊严、权威,加快建设法治政府,提高政府治理能力,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的指导意见》和相关的省、市文件精神,近期,我局结合粮食和物资储备系统工作实际印发了《规章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指南》。
《指南》强调了凡涉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义务的文件,均要纳入合法性审核的范围,进一步明确了不纳入审核范围的各种文件类型,使审核范围更加清晰,细化了起草部门在报送合法性审核时应当提交的材料。对规章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的主体、范围、程序、职责等作出全面、系统的规定,旨在有效解决“谁来审”“审什么”“怎么审”的问题。
全面推行规章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的重要举措,是从源头上防止违法文件出台、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的重要抓手,对于维护国家法制统一、政令畅通,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增强行政机关公信力和执行力,建设人民满意的法治政府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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