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今世界正经历百年未有之大变局,中华民族处在伟大复兴的关键时期,保障国家粮食安全重要性更加凸显。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完善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和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制度政策”,进一步体现了党中央对国家粮食安全一以贯之的高度重视。有必要加快推动国家粮食安全保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把我国制度优势特别是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制度政策转化为治理效能。
解决好吃饭问题始终是治国理政的头等大事。在完善国家安全体系中,要更加重视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立足世情国情粮情,高瞻远瞩、审时度势,确立了“以我为主、立足国内、确保产能、适度进口、科技支撑”的国家粮食安全战略,提出了“谷物基本自给、口粮绝对安全”的新粮食安全观,作出了一系列重大论断和重要部署,引领推动了粮食安全理论创新、制度创新和实践创新。全国粮食总产量连续五年稳定在1.3万亿斤以上,2019年人均占有量超过470公斤,粮食储备和应急体系逐步健全,政府粮食储备数量充足,粮食流通现代化水平明显提升,粮食市场运行保持总体平稳。同时,要居安思危、安不忘危,保持战略定力、增强忧患意识,从保障国家安全高度,不断增强粮食安全保障能力,坚决扛稳粮食安全重任。
良法是善治之前提。在健全国家法律制度体系中,要更加重视推动粮食安全保障立法。党的十九大以来,连续两年中央一号文件对粮食安全保障立法提出明确要求;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将《粮食安全保障法》列入一类项目。起草领导小组认真调研论证,组织起草形成了送审稿。送审稿从加强国家安全法治保障出发,突出了向保障国家粮食安全聚焦的立法宗旨,紧紧围绕防风险、化隐患、保基本等关键作出制度安排,着力提高国家粮食安全风险防控应对能力。同时,加快推动《粮食流通管理条例》修订工作,组织起草《粮食储备安全管理条例》,完善国家粮食安全保障法律法规体系。
粮食储备是国家粮食安全的“压舱石”。在全面深化改革中,要更加重视创新完善体制机制、增强防范化解风险和应对突发事件能力。2019年5月,中央深改委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改革完善体制机制加强粮食储备安全管理的若干意见》,勾画了与我国经济体制相适应的现代粮食储备安全制度框架。下一步,要改革完善粮食储备管理体制,厘清承储主体职能定位,压实承储企业主体责任和各方监管责任;创新储备管理,确保国家储备粮数量实、质量好、调得动、用得上;推动中央储备与地方储备、政府储备与企业储备互为补充、协同发展,更好调节稳定市场、服务宏观调控、应对突发事件和提升国家安全能力。
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在推动改革发展中,要更加重视国家粮食安全保障制度政策的落实。巩固拓展全国政策性粮食库存数量和质量大清查成果,完善制度政策,管好“天下粮仓”。严格实施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考核、中央事权粮食政策执行和中央储备粮管理情况年度考核,优化指标,突出重点,完善方式,压紧压实区域粮食安全主体责任和中央储备管理主体责任。创新强化粮食执法督查,加快建立在地监管体制,办好12325粮食监管热线,推进信息化监管和信用监管,强化监管实效,不断增强执行力和权威性。
《光明日报》(2020年04月23日 11版)
主办单位:郑州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地址:郑州市金水路86号 电话:0371-66220747 豫ICP备2024076622号-1网站标识码:4101000020 豫公网安备41010502004082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