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1年12月16日省政府令第207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省政府规章的决定》,省政府决定废止《河南省实施<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办法》(2006年6月5日省政府令第100号公布,2017年4月14日修改),现予公告。
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2022年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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