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我局决定公开选聘1名律师承担常年法律顾问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申请选聘的律师应当熟悉行政机关运行程序和规则,并应当符合如下条件:
(一)坚持正确的政治立场,拥护党的领导和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和社会责任感;
(二)未受到刑事处罚、党纪政务处分,本人及所执业的律师事务所近3年未受到司法行政部门行政处罚或者律师协会行业处分;
(三)具有5年以上执业经验,有较强的实践能力,熟悉行政机关法律事务,近五年有审查行政规范性文件或参与行政执法活动的服务记录,近五年担任过行政机关法律顾问的优先(提供聘请证书或证明材料);
(四)熟悉粮食和物资储备领域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各项行政管理业务,有能力胜任我局管理职能范围内所包含的法律事务,能按照我局要求及时提出专业法律意见与建议,精通规划编制、国有企业改制、合同审核、行政处罚、行政诉讼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则以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者予以优先考虑;
(五)没有不适宜担任行政机关法律顾问的其他情况。
二、服务内容
(一)法律咨询。就业务工作中遇到的一般、简单法律问题,提供口头或者书面的法律分析意见。
(二)出具法律意见书。对聘请方的重大行政决策等行政行为以及相关民事行为等法律事务出具法律意见书,提供必要的法律依据和法律建议。
(三)出具合法性审查意见书。对聘请方在法定职权范围内起草的规范性文件,提出合法性审查意见。
(四)协助研议难点问题。受聘请方邀请,定期或者不定期就涉及聘请方法律事务中的疑难复杂问题进行研究、讨论,提出法律意见。
(五)举办法律讲座。结合聘请方特点,根据需要为聘请方单位人员举办法律讲座。
(六)参与处理涉及聘请方尚未形成诉讼的民事纠纷、经济纠纷、行政纠纷及其他重大纠纷;
(七)参与行政执法听证活动,提出法律建议。
(八)协助办理其他法律事务。
三、服务期限及报酬
(一)服务期限:1年。服务期满后,经双方协商同意,可按合同约定内容续签3年。
(二)服务报酬:每年不超过5万元。
四、提交材料
1.《郑州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外聘法律顾问遴选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见附件)
2.律师执业资格证及所执业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含正本及副本);
3.律师事务所近3年基本情况介绍,包括办公场所、从业人员概况、开展业务及所获荣誉情况等(800字以内);
4. 本人以往参与政府法律顾问服务的情况以及代表性的案例;
5.为本单位提供法律顾问的服务工作细则及收费标准。
五、报名时间与方式
(一)报名时间:2024年5月9日至2024年5月19日(通过邮寄方式提交报名材料的,材料寄出之日为报名时间)。
(二)报名方式:通过电子邮件或邮寄方式报名,电子邮箱:zzslsjzcfgc@163.com,邮寄地址:郑州市金水区金水路86号,郑州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204室 联系人:杨老师,联系电话:0371-66220849。
六、评选及公示
根据报名条件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通知符合条件者参加现场评选,对个人基本情况、业务专长、相关业绩、服务方案、收费标准等因素进行综合考察,征求司法部门意见后确定最终人选并在我局网站公示。
附件:郑州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外聘法律顾问遴选报名表
2024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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