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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市级储备粮油损失损耗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来源:本站  时间:2021-12-09 08:47

为规范郑州市市级储备粮油损失损耗管理工作,根据《粮油仓储管理办法》、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印发《政府储备粮食仓储管理办法》和《河南省地方储备粮仓储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郑州市市级储备粮油损失损耗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开始实施。

一、制定背景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保障粮食安全作为治国理政的头等大事,为了加强对郑州市市级储备粮油的管理,规范粮油仓储活动,降低粮油损失损耗,规范企业经营活动,确保粮油数量真实,保障市级储备粮油安全,需制定相关文件对我市地方储备粮油运输和储存管理工作中的损失损耗进行规范管理。

二、制定依据

(一)《粮油仓储管理办法》

(二)《政府储备粮食仓储管理办法》(国粮仓规〔2021〕18号)

(三)《河南省地方储备粮仓储管理暂行办法》(豫粮文〔2021〕162号)

三、总体框架

《管理办法》共分为总则、粮食储存损耗、粮食损失损耗处置、监督检查、法律责任、附则等六个章节。

第一章总则简述了《办法》制定的主要依据、实施主体和范围及制定的意义:规范粮油仓储活动、降低粮油损失损耗、保障市级储备粮油安全。

第二章粮食储存损耗明确了粮食储存损耗的定义、分类及计算方式。粮食储存损耗主要包括:水分、杂质减量和保管自然损耗。

第三章粮食损失损耗处置明确了粮食损失损耗的处置方式、处置审批程序,规定了承储企业要建立健全存货清查制度,并根据单次损耗数量对储存事故的严重程度进行认定。

第四章监督检查明确了郑州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对承储企业粮食损失损耗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职责及承储企业的责任。

第五章法律责任明确了针对不同损失损耗事件承储企业应承担的处罚措施及法律责任。

第六章附则明确了《办法》相关用语含义及开始实施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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